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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恩斯之舞:对角斑马线该如何设置?

时间:2024-10-25     编辑:交通信号灯     浏览:0


对角过街作为平面过街中一种特殊的过街方式,与普通的平行式人行横道(普通过街斑马线)相比并不常见。

对角过街,也称为全向行人过街、斜向过街或行人混行,是指交叉口有一个信号灯全红的周期,此时所有方向的机动车都停下来,让非机动车、行人全方向自由穿行,包括橫向、纵向和斜向。按照此种方式过街,有效缩短了行人过街时间,尤其是对需要对角过街的非机动车和行人,提高了通行效率,同时该通行方式在时间上隔离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及行人的冲突,消除了机动车对非机动车、行人的安全隐患。

对角过街方式最早起源于美国,是美国交通工程师亨利·巴恩斯在 20世纪40年代在丹佛担任街头专员时将其发明并推广,后来逐渐地很多其他国家应用起来。对角过街也称“巴恩斯之舞”,因为某段时间,路上根本没车,行人都可以在路中央跳舞了。



日本是对角过街应用较为广泛的国家之一,目前有300多个交叉口采用对角过街方式,第一个对角过街出现在1969年的九州省熊本市。最为著名的是东京涩谷站十字路口,高峰期同一时间有多达 2500人同时过街,一天内超过 200万的人流量号称是世界上最繁忙的十字路口。在人流量巨大的涩谷地区,对角斑马线有效地解决了行人过街难题,缓解了交通拥堵。除涩谷站外,东京银座、关西的京都等地,也有很多对角过街设置。



国内对角斑马线的应用起步较晚,2007年7月,中国第一条对角斑马线出现在杭州市延安路和平海路交叉口。延安路集商贸、交通于一体,平海路直通西湖景区,人流量巨大,综合考虑后设置了对角斑马线。



之后,上海、北京、厦门、长沙等国内其他城市也开始采用对角斑马线的方法开展行人过街。

但是,许多政府管理者、交通工程师和驾驶员十分反对对角过街方式,认为这种过街方式会增加拥堵,降低机动车的通行效率。同时,根据2009年FHWA的交通管理手册,行人步速从每秒4英尺(1.22米)下降到每秒3.5英尺(1.07米),这意味着行人将会需要更多的绿灯时间通过路口。因此许多城市都逐渐取消了斜向过街的方式,其中包括最早发源地丹佛,其在2011年决定取消全市两百多个路口的斜向过街方式。

那对角过街方式该如何设置,在哪些路口适合做呢?

1、对角过街的适合区域

对角斑马线宜设置在核心商圈、商业中心、景区、居住小区、学校、医院、公园等行人密集、人流量较大的区域,满足区域大量人流的过街需求。除了交叉口行人过街量比较大或行人的密集程度达到饱和的交通特性外,交叉口也应具备一定的对角过街需求,即交叉口对角线两侧存在大量行人交通吸引点,以提高相应人群的通行效率。

比如,《北京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环境设计建设指导性图集》提出,在大型商业办公街区、大型交通枢纽等街区,行人对角过街流量较大的交叉口,可设置对角人行横道,同步配置全红信号。

2、对角过街交叉口选型

对角过街方式并不适合所有的交叉口,其设置一般需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行人需求,即过往人流量大,对通行要求高,特别是对于行人流量超过机动车流量的交叉口;二是交叉口面积不能过大。若交叉口太大,对向斑马线长度则会相应加长,行人绿灯时间也需要延长,从而导致机动车的等待时间更长,可能会造成更大的拥堵。

目前,具体怎样的交叉口适合做对角过街,在世界交通领域内没有一个统一明确的标准,通常是通过工程判断来实现的。

一般来说,对角过街一般适用于支-支信号控制交叉口,为了提升对角过街人群通行效率,将交叉口信号调整为三相位对角过街方案,可以方便地实现对角过街。

支-支交叉口对角过街的人行全绿灯相位时长需根据道路交通实时流量和通行情况进行调整,高峰、平峰、周末、节假日等不同时段,信号灯配时方案也可以不同。

而对于主-主、主-次、次-次等大型交叉口,采用人行全绿灯相位适应性较低,但也不是说完全不能设置对角过街。

以传统对称放行模式为例,交叉口机动车实行直行与对向直行一起绿灯通行,左转与对向左转同时绿灯通行,行人跟随同方向直行机动车绿灯通行。传统对称放行模式行人只能实现东西向和南北向过街,通过对交叉口相位进行改进,对角信号灯与路口的机动车左转信号灯是同步的,当机动车左转信号灯为绿灯时,对角信号灯也同样显示绿灯,行人和非机动车过街更方便且不会影响车辆通行。这种模式在行人相位时间之外也可使左转车流放行的相位得到充分利用。在不具备设置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的交叉口,可以考虑此种设置对角斑马线的放行模式,解决大量行人过街难题。

对于主-支交叉口、次-支交叉口,其交叉口规模介于主-主、主-次、次-次交叉口和支-支交叉口之间,此类交叉口采用人行全绿相位适应性一般,具体宜根据交叉口实际情况综合分析确定。

3、对角过街的几何尺寸要求

一般来说,交叉口几何尺寸、行人流量、机动车流量、机动车转向率、行人对角过街率是对角过街设置的主要影响因素。其中,交叉口几何尺寸则是设置对角过街模式的先决条件。

设置对角过街的几何尺寸阈值目前世界各地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规定,仅是默认设立在行人流量较大机动车流量较小的小规模交叉口。

目前可以查询到的主要是在台北市交通局交通管制工程处修订的准则,其中提到,设置全向行人过街模式时,其设置应符合的必要条件包括:交通管制设施及路口道路宽度,以确保设置的合理性,具体的设置几何尺寸阈值相关规定如下:

1)交叉口每个方向都应该有完整的人行横道线以及行人专用信号灯等。

2)交叉口道路宽度以小于20米为佳,最大宽度不得超过25米。

4、对角过街的信号要求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规定,道路交叉口采用对角过街时,必须设置人行全绿灯相位。所谓人行全绿相位是指路口人行信号灯全为绿灯,机动车信号灯全为红灯;人行全绿相位属于行人过街专用相位,在这个时间段行人在该路口内享有绝对路权,所有方向的机动车都停下来,让非机动车、行人全方向自由穿行。人行全绿相位避免了人流和机动车流的交织,最大限度地保证了行人过街的安全,有效提升路口的通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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