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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3 编辑:交通信号灯 浏览:0
道路交通标志基本要求如下:
一、道路交通标志以颜色、形状、字符、图形等向道路使用者传递交通控制、引导信息。
二、道路交通标志应符合以下原则:
1、满足道路使用者需求;
2、引起道路使用者关注;
3、传递明确、简洁的含义;
4、获得道路使用者的遵从;
5、给道路使用者的合理反应提供充足的时间。
三、应防止出现信息不足或过载的现象。
四、重要的信息可合理重复。
五、标志和标线配合使用时,应含义一致、互为补充,不应产生歧义,并与其他设施相协调,不应与交通信号灯矛盾。
道路交通标志颜色的基本含义如下:
红色:表示停止、禁止,限制,用于为标志底板、红圈及红杠的颜色。
蓝色:表示指令,遵循,表示一般道路(除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之外的道路)指路信息。
黄色/荧光黄色:表示警告。
荧光黄绿色:表示与行人有关的警告。
绿色:表示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指路信息。
棕色:表示旅游区指路信息。
橙色/荧光橙色:表示因作业引起的道路或车道使用发生变化。
粉红色/荧光粉红色:表示因交通事故处理引起的道路或车道使用发生变化。
黑色:用于标志的文字,图形符号和部分标志边框。
白色:用于标志的底色、文字和图形符号以及部分标志的边框。